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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再生燃料标准的事实

2007年的《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 of 2007)包括了扩大后的可再生燃料标准(Renewable Fuel Standard),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利用该标准制定了最终规则,于2010年7月1日生效。为了遵守该标准,生物燃料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在汽油和柴油中加入越来越多的生物燃料。

然而,政府关于汽油供求的最初预测存在问题;由于北美的页岩气和天然气革命,美国的汽油需求下降,而供应增加。此外,纤维素技术的发展没有预期的那么快,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商业工厂。美国环保署在未经充分测试的情况下,就匆忙批准了高达15%的乙醇混合料(E15),导致了与E15的兼容性问题,消费者接受度低,基础设施和成本面临重大挑战。环保署曾提议解决这个问题,但一直未能最终确定其规则。

NERA经济咨询公司(NERA)在2013年3月发布的一项研究支持可再生燃料标准已经不可挽回地崩溃的观点。根据NERA,继续执行RFS的乙醇规定可以:

  • 导致燃料供应中断,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 导致柴油价格上涨300%,汽油价格上涨30%。
  • 使美国GDP减少7700亿美元。
  • 减少工人工资58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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